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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

时间:2025-08-14 22:43:25 来源:同益網 作者:亲子时光 阅读:728次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 张文章)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福建法案福建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全力以赴,省市组织力量加强防疫用品及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监管,场监重拳出击,管局格违坚决亮剑,曝光从快从严查处了一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起防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疫期1月28日,福建法案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曝光了首批5起价格违法典型案件。省市

  1月23日,场监泉州市晋江市市场监管局对晋江市东南医药药店连锁紫帽分店涉嫌哄抬价格的管局格违行为开展调查。经查,曝光当事人借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起防将进价为0.85元/包的疫期一次性口罩(10个装),大幅提价到20元/包,福建法案而平常该款口罩售价为3元/包,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晋江市市场监管局已对此立案调查,正按照执法程序进行全面调查处理。

  1月24日,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漳州市毅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古雷港经济区内湖街分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借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将进价为1.5元/包的“朝伊康”牌一次性使用口罩(10只装),大幅提价到20元/包对外销售,而该款口罩正常售价为3元/包,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已对此立案调查,正按照执法程序进行全面调查处理。

  1月26日,福州市闽侯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闽侯县鸿尾中闽亿佳超市进行检查。经查,发现当事人1月26日销售“50秋田小丁”大米,标价为135元/包,实际结算价格为260元/包,涉嫌构成价外加价违法行为。福州市闽侯县市场监管局已对此立案调查,正按照执法程序进行全面调查处理。

  1月26日,漳州市诏安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梅岭镇下河村何志彬卫生室进行检查。经查,发现当事人借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抬高价格出售一次性医疗口罩,从1.5元/个大幅提高至4元/个,且没有明码标价,涉嫌构成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违法行为。漳州市诏安县市场监管局已对此立案调查,正按照执法程序进行全面调查处理。

  1月27日,福州市福清市市场监管局对福建宜又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福清第一药店进行检查。经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锦华牌9012-B折叠式颗粒物防护口罩,进价为每个4.5元,售价为每个20-30元,涉嫌构成哄抬价格和销售“三无”产品违法行为。福州市福清市市场监管局已对此立案调查,正按照执法程序进行全面调查处理。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提醒经营者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经营,合理合法行使自主定价权,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严正警告顶风作案经营者,监管利刃出鞘,不要心存侥幸,违法必究,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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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艺术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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